国家能源局对单位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的资质证明,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和五级。
2、签订合同,定制专业方案
3、组卷申报,一对一沟通跟进
4、上报审批,专业审核人员
5、公示取证,快速办下证书
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,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。申请咶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
(1)许可证申请表;
(2)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;
(3)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、经营场所证明材料;
(4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的简历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;
(5)工程技术人员、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;
(6)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。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;
(三)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、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,且工程质量合格:
1.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;
2.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;
3.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。
(四)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;
(五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;
(六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,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;
(七)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;
(八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,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;
(九)专职预算、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,安装工长20人以上;
(十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;
(十一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;
(十二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;
(三)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、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,且工程质量合格:
1.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;
2.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;
3.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。
(四)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;
(五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;
(六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,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;
(七)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;
(八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,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;
(九)专职预算、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,安装工长12人以上;
(十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;
(十一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;
(十二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四条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;
(三)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、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,且工程质量合格:
1.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;
2.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;
3.11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里;
(四)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;
(五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六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,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;
(七)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2人以上;
(八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,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;
(九)专职预算、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,安装工长6人以上;
(十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;
(十一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;
(十二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30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,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,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;
(六)预算、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,安装工长3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;
(八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15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,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,特种电工2人以上;
(六)预算、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,安装工长2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;
(八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二章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
第七条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和五级。
第八条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,特种电工15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;
(八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 [2]
第九条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35人以上,特种电工10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;
(八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修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5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,特种电工7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;
(八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一条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30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,特种电工4人以上;
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;
(七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(八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二条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15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,特种电工2人以上;
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;
(七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(八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三章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
第十三条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和五级。
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35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10人以上,特种电工15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;
(八)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,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五条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3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8人以上,特种电工10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;
(八)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,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六条取得三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;
(三)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验活动的经历;
(四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五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2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5人以上;
(六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3人以上,特种电工6人以上;
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人以上;
(八)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600平方米以上,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;
(九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七条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60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,特种电工3人以上;
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;
(七)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,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;
(八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八条取得五级承试类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(二)净资产300万元以上;
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;
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4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,特种电工2人以上;
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;
(七)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,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;
(八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序号 | 机具设备名称 | 规格型号 | 规格 | 单位 | 数量 |
一 | 高压发生设备 | ||||
1 | 直流高压发生器 | ZGF-120kV/2mA | DC:120kV/2mA | 套 | 1 |
2 | 工频耐压试验装置 | YDJ-30kVA/50kV | AC:30kVA/50kV | 套 | 1 |
YDJ-10kVA/50kV | AC:6kVA-10kVA/50kV | 套 | 1 | ||
3 | 变频串联谐振试验成套装置 | HTXZ-75kVA/75kV | 75kVA/75kV/1A 30~300Hz | 套 | 1 |
4 | 感应耐压试验装置 | SBF-5kVA/500V | 5kVA/360V 150Hz | 套 | 1 |
二 | 电气测量仪器 | ||||
1 | 高压介质损耗测试仪 | HTJS-V | 1、介质测量精度为1% 2、电容量精度为0.5% 3、抗干扰变频 | 台 | 1 |
2 | 三相继电保护测试仪 | HT-1200 | 三相电压电流各2组 | 台 | 1 |
3 | 回路电阻测试仪 | HTHL-100A | DC:≥100A | 台 | 1 |
4 | 互感器伏安特性测试仪 | HTFA-103 | 500V/5A | 台 | 1 |
5 | 接地电阻测试仪 | HT2571 | 台 | 1 | |
6 | 变压器直流电阻测试仪 | HTZZ-10A | DC:≥10A | 台 | 1 |
7 | 变压器变比测试仪 | HTBC-H | 数字式0.5级 | 台 | 1 |
8 | 断路器特性测试仪 | HTGK-III | 台 | 1 | |
9 | 绝缘电阻测试仪 | GM-5kV | DC:0~5000V 200G(Ω) 短路电流≥3mA | 台 | 1 |
三 | 常用仪器仪表 | ||||
1 | 兆欧表 | HT2671 | DC:2500V | 只 | 1 |
2 | 兆欧表 | HT2670 | DC:500V | 只 | 1 |
3 | 数字式双钳相位伏安表 | SMG2000B | 测量电流1mA~5A | 只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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